健康網》台師大抽血案 前台大醫:檢體之採集與使用不得違背醫學倫理 – 自由健康網


醫師強調,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會是審查的重點之一,檢體之採集與使用不得違背醫學倫理;圖為教育部政次張廖萬堅(右)17日與受害學生簡奇陞(左)等人會面。(資料照)

葉立斌/核稿編輯

〔健康頻道/綜合報導〕近日引發爭議「台師大密集抽血研究案」,要求學生連續14天、每天抽血3次的研究設計,引發外界質疑是否符合人體試驗倫理與健康安全標準。對此,前台大醫院感染科醫師林氏璧表示,他曾擔任台大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(IRB)委員,開會審查研究案時,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會是審查的重點之一,檢體之採集與使用不得違背醫學倫理,看到事件爆發心裡萬分震驚,怎麼到現在還會有「視研究倫理於無物」的事件發生?

林氏璧在臉書專頁「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」發文表示,其實在他學生時代,台灣早期對於受試者保護,研究倫理等事項,「老實說不是很受到重視」。據他觀察,在2000年之後,在台灣做的臨床試驗越來越多了,特別是很多他國相關單位的臨床試驗都來到了台灣,「研究倫理」這個議題才越來越受到重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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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氏璧提到,開會審查研究案時,檢體之採集與使用不得違背醫學倫理,採檢的目的及其可能使用的研究範圍還有使用時間、血量、頻率,採血時可能之併發症及危險,是否有剩餘檢體,誰會保存這個檢體,目前這個研究的重要性,如何對個資保密等,全部都應該在受試者同意書中寫得清清楚楚,且獲得受試者的知情同意。理論上受試者可以隨時撤回其授權,聯絡銷毀自己的剩餘檢體。

林氏璧指出,受試者對象的選取也是另外一個重點,如果是和試驗主持人有利害關係的受試者,像是老師可能掌握學生分數的生殺大權,學生可能不敢不參加,這種就非常不適合,有可能會被倫理委員會擋下來,可能需要詳細說明研究的必要性,還有如何能避免損及學生的權益。

林氏璧說,一般人體研究/臨床試驗皆會提供合理補償車馬費或營養金,這也是倫理委員會會審查的部分,金額不宜太低也不宜太高。至於「用抽血才能換學分畢業」實在太誇張了,他真的不敢相信會有這種事。

林氏璧表示,案子還在調查中,希望整件事情可以早日水落石出,並認為此案應該會成為台灣研究倫理課程中,一個很重要的教案,警惕此後不能再發生這樣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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